關于組織開展2019年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(創業訓練類)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|
發布時間:2019-04-01 | 瀏覽次數: 791 |
各學院團委:
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,全面落實國務院《關于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“雙創”升級版的意見》(國發〔2018〕32號),落實團十八大的工作部署,更好的服務我校青年大學生年就業創業能力提升,決定組織開展2019年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(創業訓練類)項目申報工作?,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對象
我校全日制本科生,鼓勵跨學院、跨學科、跨專業組隊。
二、申報時間
4月1日-4月14日
三、申報辦法
(一)申報工作根據《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9年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》(閩教辦高〔2019〕2號)具體要求進行。各學院要成立“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領導小組”,組長由學院有關負責人擔任,聘請有關教師參加。
(二)由學院“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領導小組”組織學生申報,學院應安排好指導教師指導學生認真填寫“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(創業訓練類)項目申報書”(附件1),同時對其申報資格、項目和《申報書》內容等進行審查和評審,最后簽署評定意見。
(三)各學院應重視申報項目的質量,嚴格把關,并根據評定結果按推薦順序依次填寫“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(創業訓練類)立項申請匯總表”(附件2)。
(四)所有申報材料于4月14日(14:00至18:00)由學院負責人統一報送至??苿撝行霓k公室(行政樓附屬樓202大學生科創中心辦公室)。申報材料包括:
1.《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(創業訓練類)項目申報書》,一式一份,A4紙雙面打印,紙張左側裝訂。
2.《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(創業訓練類)立項申請匯總表》一份,請按照推薦項目順序填寫表格,并請學院蓋章、分管領導簽字。
以上材料的電子文檔,于同日由學院負責人統一打包,文件以“學院+創業訓練計劃”命名并發送至校團委科技部郵箱fjsdtwkjb@163.com。
四、項目評審
學校將組織專家對申報的創業訓練項目進行書面初審;進入復審的團隊對自己的項目進行三分鐘演說(含項目可行性、產品或服務創意、市場前景、預期效果、項目發展規劃等),由專家評審出12個國家級立項和18個省級立項。創業訓練項目獲得國家級或省級立項后,將給予每個項目一定的經費支持。
五、注意事項
(一)往年已經立項但未通過結題的學生不得申報本年度立項項目。
(二)對于重復申報項目(指與往年已獲批項目重復),一經查證屬實,學校將取消其立項資格。
(三)在2019年創新創業訓練計劃(含創新訓練類、創業訓練類、創業實踐類)中,每位項目負責人只能申報1個項目,每位指導教師同時指導的項目不得超過2項。
(四)每個團隊人數不超過五個人。
(五)項目的執行時間為一年,無特殊情況上不予延期。
附件:1.2019年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(創業訓練類)項目申報書
2.2019年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(創業訓練類) 立項申請匯總表
共青團福建師范大學委員會
2019年4月1日
附件1:2019年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(創業訓練類)項目申報書.doc
附件2:2019年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(創業訓練類)立項申請匯總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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